皖新传媒(601801),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文化企业,是我国中部地区最大的出版物发行企业。连续入选“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的重点文化企业。拥有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安徽华仑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和全省17个市级子公司及其所属63个县级分公司;拥有覆盖全省城乡、较为完整的图书音像等出版物的分销、零售终端网络和物流体系,在安徽省内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我们回溯一下皖新传媒2011年-2015年损益表:
应该说,在过往的经营历史中,皖新传媒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基本面比较扎实。
2016年6月21日,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集团”)发布了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史丹利华鑫证券。主体信用级别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AA+。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8亿元。实际最终发行规模为25亿元,采取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应清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即可能无法立即出售,或无法获得与发达二级市场类似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收益。
本次债券设立了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换股期内,如果皖新传媒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皖新集团有权按照可交换债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换股的可交换债。赎回期与换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到期日止(即2017年6月23日-2021年6月22日)。
此外,在换股期内,未换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皖新集团有权按照可交换债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换股的可交换债。
本次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并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债券的担保物。本次债券采用股票质押担保及信托形式,皖新集团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皖新传媒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依法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其足额兑付。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的标的股票在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相对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担保倍数将达到约1.43(100/70),符合规定。
截至2015年12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53.15亿元,主要为抵押借款,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24.21%;负债总额为146.4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72%;2016年,发行人将有9.2亿元中期票据到期兑付,有27.15亿元短期借款需要到期兑付。这几个因素,可能是皖新集团尝试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背景。
预备用于交换的皖新传媒A股股票及其孳息是本期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不超过皖新集团对皖新传媒A股持股数量的50%,以避免对皖新传媒丧失控制权(也说明了可能丧失控制权,譬如,二级市场举牌+可交换债换股)。
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于2015年5月经皖新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7月经安徽省宣传部核准,2015年9月经安徽省财政厅核准,2016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历时12个月左右。
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为16.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皖新传媒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发行前皖新传媒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者。——这意味着,可交换公司债券存在潜在的债换股套利机会。
本次可交换债设置了回售条款,即在本次可交换债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如果皖新传媒A股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交换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皖新集团。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对皖新集团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单位:亿元人民币)
本次可交换债券票面利率为1.00%,这是可交换债券具有足够吸引力之处。
经上证所同意,本次债券于2016年7月29日起在上证所上市交易,简称为16皖新EB,上市代码为132006,债券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33006。
可交换债券,作为一个可能新兴的融资及投资方式,对于发行人及投资人的优缺点都比较明显,严格说来,它不是一个交易品种,对于发行人主要的吸引力在于获得利率足够低的资金,而对于投资人主要的吸引力在于债转股的价值增长可能性及潜力。
